华侨家庭归乡聚侨村:重回“闹热”闽南年******
中新社泉州1月19日电 题:华侨家庭归乡聚侨村:重回“闹热”闽南年
中新社记者 孙虹
“吾妻收知,来信均悉……”当代书侨批的老先生写下一句句对亲人的新春问候,欧洲福建侨团联合总会轮值主席丁建志感慨不已:“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在外打拼的日子,想起了那时对家乡、家人的思念。”
春节将至,丁建志回到了久违的家乡福建泉州,在历经数百年沧桑的晋江梧林古村落,提前重温了记忆中“闹热”(闽南语,意为“热闹”)的闽南年。
为了让海内外游客尤其是归乡的侨胞沉浸式体验闽南年味,梧林古村落以“侨春有吉”为主题,主要在1月22日至27日以及元宵节期间,延展吉灯、吉焰、吉戏、吉市、吉作、吉愿、吉食、吉物、吉事、吉影等十大主题体验活动。
作为首批体验者,包括丁建志在内的六组华侨、归侨家庭18日晚走进梧林,他们中有继承祖辈手艺开设南洋餐厅的归侨二代;有常年旅居国外好几年没有回家团聚的华侨家庭。而今,他们围炉煮茶、听曲看戏、制作灯笼……感受着记忆中最熟悉温暖的年味。
在闽南古厝中,菲律宾华侨柯文坛带着两个儿子围桌而坐,向他们讲起父辈在海外奋斗拼搏的创业史,畅叙对家乡的期盼和祝福。
“一走进梧林,过年的氛围就拉满了,一眼望过去红红火火。”柯文坛告诉中新社记者,闽南的年味、人情味是自己在外打拼时无法割舍的乡愁。奋斗了一年,就想着回到家乡来。看着家里老人、孩子们的笑脸,感觉一切都值了。
身着颜色鲜艳的娘惹服饰,印尼归侨二代洪莉慧和11岁的女儿张钰雅在人群中格外亮眼。她们一起亲手制作传统灯笼、点燃烧塔仔火药画、在梧林百年榕树挂上祈福飘带……
“希望来年越来越好,希望与海外的亲人早日相聚。”洪莉慧如是说。
当夜幕降临,气势磅礴的百米龙灯霎时亮起,大家提着做好的灯笼行走其中,也有人跳起闽南传统的“跳火盆”,寓意跨向红红火火的新一年。
晋江市梧林青普文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明表示,“侨春有吉”是梧林打造的第三个闽南年主题活动,“过闽南年来梧林”逐渐深入人心。游客们春节来梧林,不仅能体验新春赏灯的传统、见证吉焰点燃的瞬间,还能观看每日不同的民俗巡演,逛年味市集、打卡限定吉食,手作灯笼、祈福、看展,真切感受一场地道闽南年文化在地之旅。(完)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